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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校史馆征集照片资料公告
2025-03-27 16:57  


照片是时代的记忆,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四个好”“两个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丰富馆藏资源,保存历史记忆,传承我校办学理念,延安大学校史馆现面向校内外师校友及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我校历史变迁、重大活动、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等方面具有保存价值的珍贵照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建校以来学校各时期校风、校貌变化的照片;

2.反映建校以来重大活动、事件、会议的照片;

3.反映教职工、学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社会实践活动,如教学、科研、竞赛、体育等活动的照片;

4.反映学校各时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的照片及毕业班级合影,表现师生情、同窗情、个人风采的照片;

5.领导视察、来访、讲话、签字、讲座等的照片;

6.其它能反映学院面貌和历史变迁的有珍贵价值的照片。

二、征集对象

在校师生、退休职工,以及关心学校发展的校友、各界人士。

三、征集要求

1.照片应为未经处理的原始照片,照片内容真实、清晰,能够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征。

2.照片可以是原件或翻拍件,黑白、彩色均可。纸质照片应未加修饰。电子照片必须是一次成像的原创、纪实摄影照片,未改变原始影像。(电子版照片不低于600万像素/张;扫描件照片精度不低于300dpi/张)

3.每张照片需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拍摄者等背景信息。

4.照片版权需无争议,提供者应确保拥有照片的合法使用权,无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情况。

四、征集时间:自2025319日公告发布起,长期有效

五、征集方式

1.捐赠: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赠。

2.复制:如提供照片原件,可电话联系校史馆上门收取,或可采取邮寄方式(如提供者还需要照片原件,待翻拍后即可归还)。

3.有偿征集:对于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照片,校史馆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延安大学校史馆所有。

2.通过上述方式征集的照片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对自愿捐赠照片资料的机构和个人,校史馆将依法办理进馆手续,向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必要时签订捐赠协议。

4.对征集到的照片资料,校史馆将依法依规进行保管、保护、修复、研究、开发,并适时举办展览或出版图册,供社会各界查阅和研究。

5.学校在正式出版各类出版物中采用上述照片资料或校内展览时,本人视为同意,无偿使用。

七、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邮寄或实地捐赠等方式送交延安大学校史馆。

联系人:赵丹老师 联系电话:0911-2650209

邮寄地址: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延安大学校史馆(716000

电子邮箱:812100199@qq.com


延安大学校史馆诚挚邀请校内外师生、校友和社会人士的积极参与,共同为保存学校历史记忆贡献力量!




延安大学校史馆

20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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