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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2017-04-04 12:24  

一、档案人员要加强档案和保密法规的学习,遵纪守法,管好档案,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二、档案人员要严守国家秘密,不准将档案材料带出档案室,不准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准私自抽拆、复印、摘抄档案材料。

三、档案人员对涉及保密的档案内容,不得与无关人员交谈,防止口头泄密。

四、对各类档案的查、借阅,坚持按有关规定办理。非档案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不得随意翻阅无关档案材料。

五、查阅密级档案,必须履行批准手续,档案材料确需要复印件时必须在档案馆复印室复印,未经批准,不准将密级档案借出。

六、对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写出鉴定报告、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有两人以上监销。

七、严格遵守党和国家保密规定,定期进行保密纪律检查,做到常备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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